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2日 09:1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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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广大师生:

接碑林区税务局通知,目前我校仍有大部分老师未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退税的人数较多,请广大教职工尽快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清缴。

1.如有补税情况的及时补税,以免产生滞纳金。

2.补税额在400元以下,或年收入在12万以下,需在系统中点击“享受免申报”完成汇算清缴。

3.如有退税情况的及时退税,并确保各项操作已完成,在系统中点击“申请退税”、提交银行卡后方可成功退税。

4.如放弃退税,必须在系统中进行申请并点击“放弃退税”。

望周知!

财务资产部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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