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暂付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6日 00: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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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暂付款催报工作,按照《西北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校发【2018】财字1号)相关规定,现就暂付款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审批人严格审批暂付款,专款专用,督促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校财务处办理暂付款核销、清理手续。

二、考虑到学生临近毕业,各院系要重点督促大学生创新基金、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生业务费等暂付款的核销、清理手续。

三、凡借款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核销暂付款,按学校规定将从其工资每月暂扣3000元冲抵,并不再给予借款。

四、各单位暂付款情况以纸质文件(单位所在校区财务处会计科领取)为准,如有疑问,可登陆“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西北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到财务处查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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