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7日 00: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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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规定,从2020年起校内各单位凡购买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科研、教学等设备,请向供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财务报销业务的顺利开展。

望周知。

财务处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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