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5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 15:0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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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陕教财办〔2024〕2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校内预算编制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战略决策及工作部署,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坚持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不放松;强化学校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资源统筹和合理分配;增强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严肃性,持续推动预算管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

(一)坚持零基理念。坚持以零为基点,持续优化部门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工资运转和民生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学校决策部署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项目支出安排建议,防止高估冒算、虚列无关项目,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有保有压,主动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事项。

(二)坚持综合统筹。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各单位要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综合各类资金渠道确定全口径预算收支在预算编制完整反映部门各项收入以及往年结转经费,未列入预算的收入及往年结转资金不得安排支出

(三)坚持提前谋划。围绕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各主管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储备项目应有充分立项依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行排序,合理确定项目年度支出计划集中反映部门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学校“双一流”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应尽快制定分配方案,报学校会议审定后执行

(四)坚持绩效应用。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科学合理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运用评价结果改进预算编制,加强成果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五)坚持预算法定。各单位应增强法治观念,严肃财经纪律,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精细性,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执行,减少预算调剂,精确管控执行进度,减少结转资金规模切实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力。

二、编报范围

(一)零基预算项目

1.基本经费

1)办公费及院系学生活动费无需申报

2)人员经费(附件3):

校发在职、离退、临聘人员经费由人力部汇总上报;

校发外专人员经费由国际部汇总上报;

学生资助由学工部、研工部汇总上报,此处仅上报财政拨款及济困助学金部分,参照2024年额度,其他社会资助在结转经费或收入项目填报。

3)专项业务费:2024年总额内申报(附件3),项目金额在300万以上需填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件7)(实践教学经费、材料设备费、研究生业务费按此类项目申报)。往年办公业务补助部分预算本年度按专项业务费申报,明确项目名称和业务内容,待预算批复后将新建项目管理,不得单纯用于弥补办公经费

2.项目经费

1)“双一流”专项:由主管部门汇总申报(附件3),参照2024年额度,各主管部门填报一个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件7)。

2)一次性专项: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与财力可能申报(附件3),300万以上项目需填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件7)。

(二)往年结转经费

各单位应全面梳理本部门在执行期内的往年结转经费,对2025年仍需继续使用的结转经费进行申报(附件4),明确本年支出内容和执行进度,不得改变原预算内容。未申报的往年结转项目不得在2025年支出,仅申报部门公共项目,个人项目无需申报。具体范围包括:

1.往年双一流专项:仅限结转2024年已分配的双一流专项,由各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各主管部门未分配额度不得结转

2.院系发展奖酬、职能部门创收收入等部门留存经费。

3.职能部门或院系(所)在执行期内的外部专项。外部专项指非学校预算拨款项目,部门从学校以外渠道获得的专项经费,不含科研经费。

(三)收入项目

各单位需申报预计的各类外部收入(附件5),并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内容、支出范围及项目预期效果进行简要介绍,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1.创收收入:由涉及创收的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创收收入上报。包括:会议费、培训费、进修费、测试费、留学生学费、函授及业余学费、文创收入、停车费收入、报名费、租赁费、辅修费等。

2.科研收入:由社科处和科技处汇总申报。

3.捐赠收入:由国内处汇总申报;

4.其他外来专项:由涉及的各单位梳理本单位管理的外来专项汇总申报,具体包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转来的非科研经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职能部门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院系无需填报),绩效目标及相关指标需体现部门专项业务费、双一流专项经费、创收留存资金、其他外部专项等各类资金所支持的建设内容。

2.凡涉及承办会议、培训相关事项,均需填报明细表(附件6),使用科研经费的,由科研部门汇总上报;使用其他经费的,由各部门自行上报。

3.政府采购预算由采招办汇总上报。

4.预算编制年度为自然年度,非教学年度,请各单位合理编制2025年预算,避免影响预算执行。

三、编报安排

1.预算编制直接影响下年度预算的执行,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编报工作。

2.为便于预算汇总,请各单位务必根据财务资产部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认真填列附件1至附件7。

3.本次预算编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有经费归口部门的,预算需求单位应将编报材料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4.预算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1月5日。

5.各部门预算应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切实将预算做实做细,其中预算申请汇总表(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仅职能部门填报)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其余附加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报送财务资产部预算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10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0134607@nwu.edu.cn。

6.学校总体预算正式批复后,职能部门专项业务费及专项经费按最终批复的预算额度修改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7.本年预算申报变化较大,各单位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财务资产部预算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肖依娜 88308292。


附件:

     1.预算申请汇总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零基预算项目预算申请表

     4.结转项目预算申请表

     5.收入项目收支预算表

     6.会议、培训预算表

     7.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财务资产部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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